溧阳市太湖上游中干河、华荡河及其支流(上黄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成交公告
名称:溧阳市太湖上游中干河、华荡河及其支流(上黄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溧阳市太湖上游中干河、华荡河及其支流(上黄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监理委托服务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的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对安装、市政、土建等所有工程在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设计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协助委托人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对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建设工程保修阶段提供服务等监理工作。
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建设目标要求,遵循国家、省、市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进行全程驻场监理。对工程的各个阶段及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管理与协调。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支付及变更等进行全面控制。对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管理。保证能按质、按量、按期实施完成。
服务标准: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3.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起担负的建设任务。
按《上黄镇委托中介机构服务计费标准》收取,共计伍仟贰佰柒拾玖元整(小写:¥5279.00元)
单位地址:常州市溧阳市上黄镇上林路18号
联系电线.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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