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9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3批次实施方案
转发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常州市2019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3批次实施方案的函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常州市2019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3批次实施方案的函》(苏自然资函〔2021〕305号),我市上报的常州市2019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3批次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你区,请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同时将供地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附件: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常州市2019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3批次实施方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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