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出台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 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苏报讯(驻太仓首席记者顾志敏见习记者周哲)日前,《太仓市新型产业用地(M0/Ma)管理办法(试行)》出台,旨在打破新型产业发展面临的用地桎梏,为企业提供更多样的发展空间。
办法明确新型产业用地是指符合太仓市产业发展导向,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活动的工业用地。办法共六章二十条,鼓励新型产业用地在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向娄江新城、生物医药产业园、港区先进制造业园区集聚。
办法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明确新型产业用地的容积率不得低于2.0,原则上不高于5.0,鼓励建设4层及以上带工业货梯的高标准厂房。放宽新型产业用地的配套用房比例要求,配套用房的建筑面积蕞高可占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可建设包括小型商业、会议展览、文体娱乐、人才公寓等在内的多种功能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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