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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金坛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2021-2025年)》公示公告

admin7个月前 (09-24)常州溧阳产业信息10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号)及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常州市金坛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年)》,为确保规划科学合理,现将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广泛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9日,征求意见期间如对上述规划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科反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7号)精神,规范有序做好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和产出效益,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常州市金坛区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金坛区高质量发展,依据常州市金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常州市金坛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深化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战略,促进城市更新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建设用地人口、产业承载能力。坚持市场化导向,鼓励土地权利人自主开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进入,实现多方共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人为本,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幸福宜居高地。

  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各项政策,遵循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制定规划方案和配套政策,科学合理安排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布局和时序。

  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应坚持绿色发展,突出红线控制和底线思维,充分考虑金坛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城市地质环境、国土开发强度,实现对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整体管控。

  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应坚持节约优先,以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应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鼓励原土地权利人和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形成形式多样的改造开发模式,充分调动土地权利人和社会各方积极性。

  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应立足全域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城市与周边城镇、村镇的功能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产业、城市绿地等,实现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应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的意愿,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妥善处理好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遵循政府指导、市场运作、收益共享,公平公正、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2)以年度蕞新土地利用现状图、遥感影像等图件作为底图,补充更新低效用地调查获取的旧居住用地、旧厂矿用地、旧商服用地及其他类型低效用地。

  规划期为2021-2025年,规划基期年2020年,规划目标年2025年。

  根据低效用地调查成果,全区城乡低效用地地块占地规模1312.3289公顷。其中包括旧居住用地207.4836公顷,占总面积的15.81%;旧厂矿用地1042.1689公顷,占总面积的79.41%;旧商服用地34.3247公顷,占总面积的2.62%;其他类型低效用地28.3508公顷,占总面积的2.16%。

  结合金坛区实际情况,规划期间拟完成再开发地块310个,面积共计1026.0459公顷,在满足下发的任务量766.667(11500亩)的要求同时并实现以下目标:

  金坛区拟再开发的旧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东城街道、金城镇、西城街道。通过对河滨北戴小区、文化一村、南园一二村、愚池新村、虹桥社区(含散居楼)、北门社区散居楼、春风一村、上庄农民公寓、金溪新村、西门社区散居楼等旧居住用地实施改造更新,着力改善城市面貌,优化美化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金坛区拟再开发的旧厂矿用地主要分布在东城街道、薛埠镇和西城街道。通过对旧厂矿进行实施流转、协议出让和收购储备等再开发途径,转变为生产研发用地,打造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加快实施金坛经开区、华罗庚高新区以及薛埠、直溪、朱林、指前、儒林镇区与产业园区等提档升级建设,进一步做强做优全区“三新一特”主导产业。

  金坛区拟再开发的旧商服用地主要分布在西城街道。通过对旧商服进行再开发,助推金坛区落实《金坛区商业网点规划(2018—2025)》,助力打造金沙老城核心商圈、滨湖商务文化中心和环钱资湖商业休闲带等。

  金坛区拟再开发的其他低效用地主要再开发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含公园与绿地),分布在西城街道,“十四五”期间,金坛区计划在城市内部构建更多的绿色开敞空间,注重生态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和利用。努力提高全区基础设施的网络化和现代化水平,增强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撑作用。

  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蕞大化为目标,优化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合理安排商业服务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各类用地规模,增加第三产业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快产业结构升级。

  规划实施后,预计工矿用地减少201.6065公,居住用地增加139.424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增加15.8493公顷,生产研发用地增加19.784公顷。

  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期推进、分类指导”的标准,有序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期间,实施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地块310个,地块面积1029.0459公顷。其中,2021年计划实施再开发城乡低效用地块47个,再开发面积合计约233.7232公顷。2022年计划实施再开发城乡低效用地块67个,再开发面积合计约220.8696公顷。2023年计划实施再开发城乡低效用地块64个,再开发面积合计约222.8134公顷。2024年计划实施再开发城乡低效用地块67个,再开发面积合计约184.9396公顷。2025年计划实施再开发城乡低效用地块65个,再开发面积合计约163.7001公顷。

  随着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稳步推进,将逐步提高金坛区的土地利用效率,有效增强城市建设用地供给能力,改善金坛区部分土地粗放使用的现状。

  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企业增加投入、改造搬迁、提高利用率,从而可提高建设用地的单位投资强度、单位税收水平以及单位面积产出效益。同时,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淘汰规模小、效益差、能耗大的企业,腾出土地发展金坛区“三新一特”产业体系。

  通过实施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综合治理老旧小区脏、乱、差现象,能够创造良好的城市景观,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通过对历史文化街区、优秀历史建筑实行严格保护,相邻地区的改造活动确保与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相协调,能够保护城市肌理、延续城市文脉、提升城市文化品质。

  通过实施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能够有效完善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增强基层自治能力。此外,城镇低效用地改造项目的开发建设还可以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通过旧城、棚户区改造,可改善棚户区杂乱的生活环境,增加公园与绿地,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公园与绿地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增加,进一步提升区域生态环境,绿色发展理念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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