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4)溧97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溧97号
发布时间:2024-04-19 16:23来源: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苏(2016)溧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066号
戴埠镇云庭苑小区12幢1单元1004
依据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苏0481执4409号之二、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苏0481执4409号裁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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