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4)溧49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苏(2022)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072021号
戴埠镇新东路168号华阳嘉苑5幢1单元902室
依据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苏0481执3006号、溧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苏0481执3006号裁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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