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23-017)关于晨阳村倪云山1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张家港市金港镇镇山路滨江大厦不动产登记窗口
适用类型:1.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均未办理的情况;2.只办过房屋所有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的情况。
公告单位(章):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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