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2022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2022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由常州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呈报的(溧)地呈字[2022]第14号《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批次申请用地总面积9.2822公顷,其中国有土地0.9900公顷,集体土地8.2922公顷。
同意溧阳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戴埠镇龙潭林场新茶亭工区0.9900公顷国有农用地(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同意将戴埠镇戴南村,戴埠镇戴南村冷水岕组、上村组、神山组、下村组、新湾组、油坊组、杨家村组,戴埠镇黄岗岭村高长岭组8.290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0632公顷)、0.0014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9.282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9.2808公顷(耕地0.0632公顷)。
二、溧阳市人民政府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溧阳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批准的用途利用土地,要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集体土地转用补偿协议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安排被转用土地单位和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溧阳市自然资源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4月7日印发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版权声明:本文由溧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