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出现村级“土地银行”
5年前,溧阳市南渡镇联盟村年近6旬的蒋老汉把被征用的一亩地存入了村“土地银行”,如今,他每年能从村里领到1000多元的“存款”利息。和蒋老汉一样,该村2400多名失地农民现在都每年从村“土地银行”领取利息。村民高兴地说,多亏了这个“土地银行”,要不,再多的土地征用费也坐吃山空了。
“土地银行”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几年,随着南渡镇集镇的扩展和民营企业的发展,该村的大部分土地陆续被征用,土地补偿金一次性发放。前些年,有的村民拿补偿金建房,或作他用,很快花完,失去了生活来源。如何保证失地农民生活长期有保障呢?联盟村村委会经与村民协商,决定建立以村为单位的“土地银行”。具体操作办法为:土地被征用时,由村委会负责与用地单位签订合同,按法定标准确定土地补偿金数目;用地单位不需一次性兑付补偿金,这笔补偿金除了补贴农民的青苗费以外,留在用地单位作有偿使用,但每年必须支付应付土地补偿金的利息。在村集体内部,村委会负责结算经济账目,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将所得利息按村民征地多少实施分配,每年分配一次。这就意味着村民的被征地变成了一笔存款,失地农民变成了储户。去年,村里从土地银行获得利息130多万元,村民每亩土地实得利息1000多元,全村2400多名村民都有了可靠的收入来源。
不仅如此,由于联盟村“土地银行”的存款本金已达到1300多万元,村里支取部分款项建立了一个颇具规模的农贸市场,为失地农民安排了1000多个摊位,帮助他们找到了岗位。而农贸市场带来的收益又为集体积累了资金,村里将这笔钱投入到公益事业中———该村农田灌水、医保、自来水、有线电视等等都由集体承担。
联盟村的“土地银行”,其“钱生钱”的方法与其他地方的做法迥然不同。目前,溧阳市正在着手推广该村的做法,并就如何有效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进行多方面调研。(赵荷芳董扣新朱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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