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亩地倒手赚了5000万元
“倒倒手,一个月赚5000万,这个‘倒爷’做得也太舒服了!”国家一再出台严厉措施调控房价,有人却铤而走险,倒卖起了土地。近日,溧阳法院开庭审理了陆某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土地拍下近三年,建起来的只是围墙
2007年底,江苏省溧阳市国土局对位于该市苏浙皖边界市场西侧一处地块进行挂牌出让。该地块位于溧阳市区西片区内,104国道以北,241省道以东,清泓路以西,与苏浙皖边界市场仅隔一条大马路。该地块面积为321亩,由陆某等人共同出资,借用某集团名义以总价46140万元拍得。拍卖时国土部门确定该地块用途为商业用地。
时至今日已近3年,这个面积321亩的地块仍然毫无动静。记者9月20日在现场看到,被围墙围住的地块内长满了一人深的荒草,地块内还有一些建筑尚未拆除。围墙上的广告则写着“溧阳新边界市场发展商:江苏明恒房产公司”。
附近的一位居民陈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地块几年前拍卖时就说要建市场,但是几年过去了除了打了围墙,就没了下文。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当初通过拍卖取得地块的陆某因为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已被起诉到溧阳法院。近日该院已开庭审理此案。
遇到金融危机,股东们决定转让股权
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今年46岁的陆某籍贯是溧阳,原在北京一家网络公司工作,因为种种原因,上世纪90年代回到溧阳。
2007年,陆某和他人共同出资借用某集团名义拍得了苏浙皖边界市场西侧地块,2008年3月,与溧阳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3月5日某集团在溧阳用该地块注册成立了江苏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由陈某担任法定代表人。据明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称,因为当时明恒公司内部股东之间关系不融洽,在经营及分配理念上有分歧,再加上当时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公司内部股东就决定实施股权转让。“当时正好是国际金融危机开始,资金跟不上,虽然地拿到手了,但是大家不想开发。”一位知情人士说。明恒公司决定股权转让后,占有15%股权的陆某从未提出要收购公司股权。
这个时候,溧阳一家投资公司的薛某主动联系明恒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提出收购意向。到了2009年5月份,双方经过多次商谈,达成了由薛某对明恒公司85%股权进行收购的意向。
看到市场回暖,非法将土地转卖他人
溧阳这家投资公司是薛某的个人独资公司。出于多方考虑,薛某决定不以自己名义进行收购。经人介绍,薛某委托陆某以陆某个人名义对明恒公司股权进行收购。
2009年5月底,由陆某代表薛某以陆某名义与明恒公司签订了《收购股权书》。随后,薛某将收购款151540395元分三次支付给明恒公司。2009年7月下旬,所有收购款项全部付清,加上自己原来持有的15%股权,陆某名义上取得了明恒公司100%的股权。2009年7月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后,陆某成为明恒公司的单一自然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从名义上取得了股权后,陆某为何敢于将土地倒手?薛某介绍说,当初出于信任,委托陆某受让股权。2009年9月4初,薛某公司的财务经理突然发现账上多出了156000000元。一查账,才知道是陆某方面退给薛某的股权收购款。在此之前,陆某已将地倒手卖给了苏浙皖边界市场发展公司。至此,薛某才知道自己被陆某涮了一把。
一位知情人士分析说,陆某自己曾出资拍地,对土地方面的法规肯定比较了解,特别是对于国家明确规定的“非法倒卖土地”应该清楚。他明知故犯有三方面的原因,“一个是陆某自己经常对人称他认识上面很多人,有‘背景’。其次是薛某委托他代为受让股权,给了他一个可乘之机。还有就是受利益的诱惑,对方答应让他赚5000万。在这笔款子面前他动心了。”
7月底陆某办好手续取得股权成为法人后,到9月1日将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苏浙皖边界市场公司,中间只间隔一个月的时间,“倒倒手,一个月就能赚5000万!这样赚钱也太容易了。”据这位知情人士介绍,当时促成陆某急于出手土地还有一件事。2009年7月底,与苏浙皖边界市场西侧地块不远处一处地块当时也进行了挂牌出让,出让价高达440万每亩,而苏浙皖边界市场西侧的出让价才140万每亩左右,飞涨的价格让陆某看到了房产市场的回暖,觉得“形势好了”。那边地块一落槌,陆某马上就联系溧阳一家企业负责人商谈地块转让的事情,但后来未能谈成。蕞后,陆某才与苏浙皖市场公司的费某敲定,将地块转让给该市场公司。
今年3月6日,陆某因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常州警方监视居住。
4月2日,经常州市检察院批准,陆某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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