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林鸥路(凤苑南路-云帆路)新建工程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林鸥路(凤苑
你市《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林鸥路(凤苑南路-云帆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常政发〔2021〕1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国有农用地0.4207公顷(耕地0.3458公顷)、未利用地0.69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二期)林鸥路(凤苑南路-云帆路)新建工程建设。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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