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0〕第02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用)收土地4.8873公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2020年第1批次(14挂)建设用地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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