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江苏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安全装备材料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安全装备材料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1、废水:项目冷却塔强排水、蒸汽机组弃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经收集后用于酸洗后水洗用水;真空泵废水回用于盐酸配水;洗涤塔废水回用于吸收塔用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经收集进厂内专用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工艺“调节+中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助镀剂配水;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和检测中心清洗废水经厂内废水站处理(工艺“调节+曝气+斜管沉淀+混凝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酸洗前水洗用水。
2、废气:废酸资源化利用过程产生的蒸馏不凝气、收尘锌灰资源化利用过程产生的盐酸雾经各自管道收集后与焙烧资源化利用新增罐区的盐酸储罐、再生酸储罐呼吸阀上方连接的管道收集的废气一起送至“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25m高FQ055排气筒排放;焙烧资源化利用过程产生的盐酸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洗涤塔+碱洗塔”处理后通过25m高FQ057排气筒排放;Fe2O3落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塑烧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FQ058排气筒排放;废酸资源化利用配套的蒸汽机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5m高FQ056排气筒直接排放;检测废气经通风橱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FQ059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不向周围环境排放固体废弃物。
版权声明:本文由溧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