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2024)溧94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 (2024)溧94号
发布时间:2024-07-16 16:42来源: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江苏东平农贸市场发展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房产证:
163574号和土地证:溧国用(2015)第1095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江苏东平农贸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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