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3)溧160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3)溧160号
发布时间:2023-08-31 14:50来源: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苏(2017)溧阳市不动产权第0009443号
苏(2019)溧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481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权
依据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苏0404执恢431号之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苏0404执恢431号裁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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