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2)溧15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房屋所有权证号:172898土地使用权证号:溧国用(2016)第02186号
不动产证明号:苏(2016)溧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307号
依据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苏0481执32号之七、溧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苏0481执32号之八裁定生效
版权声明:本文由溧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