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出让交易结果公示KZX2022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0〕4号)《关于落实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改革措施的通知》(常自然资规发【2021】55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溧阳市自然资源和
1、竞得人名称:溧阳市江山矿业金山有限公司81N
2、地址:溧阳市社渚镇金庄村委谷山村100号4幢505-1史
1、采矿权名称:江苏省溧阳市金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
5、开采矿种: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
6、开采矿区简况:水泥用灰岩可采储量为18359.12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可采储量833.59万立方米(折合为2216.42万吨)。(详见公告)
人民币玖亿叁仟伍佰捌拾万元(小写金额¥935800000元)。
竞得人应当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与方式缴纳成交价款。
在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十、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2日17时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苏省溧阳市罗湾路88号。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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