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别桥镇2025年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交公告
2025年补充耕地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51条款,“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对全镇2025年度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开展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工作,新增耕地面积约1514亩。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
按照《别桥镇委托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计费标准》(2024年)计取执行,但低于¥2000元时按最低¥2000元收取。金额为:7920元。
单位地址:溧阳市别桥镇022县道
联系电线.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溧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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