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常州溧阳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资源规划课堂】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9起涉刑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通报

admin10个月前 (09-24)常州溧阳产业信息36

  【资源规划课堂】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9起涉刑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15 11:01来源: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为进一步落实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严厉打击惩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省厅决定公开通报

  2017年上半年至2020年9月间,陈某伙同他人租赁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沛桥村集体土地取土、堆放废土,经测绘和鉴定,共造成19.44亩基本农田的种植条件严重毁坏。2022年5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判令陈某支付土地复垦费125.276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就其破坏耕地资源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刊登致歉声明。

  2014年至2020年间,范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宜兴市丁蜀镇双桥村土地11.7亩(其中耕地9.72亩,永久基本农田7.66亩)建设场地、房屋和球场,开挖鱼塘。2020年12月,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2021年3月,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至宜兴市公安局。2022年10月,该地块拆除整改到位。2022年11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范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9年6月,何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睢宁县睢城镇杨韩村土地14.2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4.04亩)建渔业养殖场。2021年12月,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至睢宁县公安局。2022年1月,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期间,姜某某以开挖鱼塘为由占用溧阳市天目湖镇观山村进行非法取土,共计破坏耕地面积38.41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4.87亩)。2020年7月,原溧阳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2020年9月,原溧阳市自然资源局以涉嫌构成破坏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至溧阳市公安局。2021年4月,江阴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90万元。

  苏州市吴江区周某某非法占地案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周某某在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占用吴江区同里镇叶建村36组土地15.67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4.48亩)建设堆场。2021年12月,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至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2023年2月,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9年7月,吴某未经批准擅自在仪征市刘集镇盘古村专业组占用22.82亩(其中耕地21.1亩,永久基本农田17.61亩)集体土地建设废品回收货场。2020年10月,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2021年3月,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至仪征市公安局。2022年10月,如皋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

  镇江市丹徒区高某、周某某非法占地案

  2020年1月,高某、周某某擅自占用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东街村土地37.62亩(其中耕地35.56亩,永久基本农田13.02亩)用于渣土堆放。2020年8月,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经鉴定该地块耕地严重毁坏。2021年1月,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至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2023年4月,江阴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9年1月,赵某未经批准非法采矿破坏东海县桃林镇陈洲村耕地14.55亩。2019年9月,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经鉴定该地块耕地被严重毁坏。2020年1月,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破坏耕地罪移送至东海县公安局。经查,赵某还存在其他非法采矿、非法占地事实。2022年1月,灌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徐州市贾汪区朱某某等6人非法采矿案

  2021年10月至12月间,朱某某等6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贾汪区汴塘镇芦山村上源采石厂废弃宕口内盗采矿石。2021年12月,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将案件移送至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2022年7月,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朱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一万元不等。朱某某等6人退缴赃款15.23万元,均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以上9起自然资源领域涉刑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分别违反《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是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的常见类型,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以案为鉴,坚决贯彻落实自然资源执法“长牙齿”“严起来”工作要求,以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以蕞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查处整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一般耕地10亩,造成耕地毁坏的;以及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10万元以上或在禁采区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5万元以上等符合涉刑案件移送标准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增强对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

  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周某某在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占用吴江区同里镇叶建村36组土地15.67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4.48亩)建设堆场。2021年12月,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至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2023年2月,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9年7月,吴某未经批准擅自在仪征市刘集镇盘古村专业组占用22.82亩(其中耕地21.1亩,永久基本农田17.61亩)集体土地建设废品回收货场。2020年10月,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2021年3月,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至仪征市公安局。2022年10月,如皋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

  镇江市丹徒区高某、周某某非法占地案

  2020年1月,高某、周某某擅自占用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东街村土地37.62亩(其中耕地35.56亩,永久基本农田13.02亩)用于渣土堆放。2020年8月,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经鉴定该地块耕地严重毁坏。2021年1月,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至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2023年4月,江阴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9年1月,赵某未经批准非法采矿破坏东海县桃林镇陈洲村耕地14.55亩。2019年9月,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经鉴定该地块耕地被严重毁坏。2020年1月,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破坏耕地罪移送至东海县公安局。经查,赵某还存在其他非法采矿、非法占地事实。2022年1月,灌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徐州市贾汪区朱某某等6人非法采矿案

  2021年10月至12月间,朱某某等6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贾汪区汴塘镇芦山村上源采石厂废弃宕口内盗采矿石。2021年12月,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将案件移送至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2022年7月,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朱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一万元不等。朱某某等6人退缴赃款15.23万元,均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以上9起自然资源领域涉刑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分别违反《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是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的常见类型,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以案为鉴,坚决贯彻落实自然资源执法“长牙齿”“严起来”工作要求,以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以蕞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查处整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一般耕地10亩,造成耕地毁坏的;以及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10万元以上或在禁采区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5万元以上等符合涉刑案件移送标准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增强对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溧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上海厂房出租网

上海厂房出租网

  产业地产同行交流群 欢迎加入 快速搭建您的分销渠道 产业地产群 工业地产群 工业厂房群   G2805 苏州常熟智车城 厂房研发办公楼出售 2000-8500平独栋出售 预售中 价格超低5200元起   请你喝茶,看美景!带你走进【葛毅明家的茶园】   中南高科广东中山城建科创园产业园 标准厂房出售 4层 9层标准厂房出售招商...

产业园区产业招商

产业园区产业招商

  标龙·蓝色智谷·南通通州石港镇产业园 5层独栋、大平层厂房出售 可定制   中南高科·芜湖鸠江智造云谷产业园12月工程播报   重磅盘点:全国各地如何谋划2023经济思路和产业招商?   “工业立市” 找对方向才是关键!   诚邀全球优秀投资者 深圳全球招商大会即将举办   地产开发商为什么离...

兰西县“招商之冬”集中签约177亿元

兰西县“招商之冬”集中签约177亿元

  3日,2024东北(兰西)农食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兰西县“招商之冬”集中签约仪式在兰西县举行。此次活动中,兰西县政府与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共集中签约项目33个,签约金额177.67亿元,其中投资额超5亿元的项目8个。   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多名院士专家和行业代表参加此次大会,共谋合作发展新机遇。   据了解,目前,兰西农食产业已经有相当规模,...

关于《溧阳市2023-03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关于《溧阳市2023-03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根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溧阳市人民政府委托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溧阳市2023-03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华为云芜湖拿地229亩国药集团斥资9876万元上海浦东拿地——2023年4月全国城市产业招商动态监测(土地版)

华为云芜湖拿地229亩国药集团斥资9876万元上海浦东拿地——2023年4月全国城市产业招商动态监测(土地版)

  ※全文约3200字,阅读大约需要10分钟   (备注:数据选取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27日全国出让产业用地)   城市招商综合得分从招引企业数量和投资规模水平两大维度对城市招商水平和招引企业质量进行全方位地系统评估,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建模,得出各城市招商综合得分。   具体而言,投资规模水...

发改委等多部门:推动外资项目签约落地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发改委等多部门:推动外资项目签约落地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10月25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多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15条措施支持外资。   其中提到,推动外资项目签约落地。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牵引带动作用,给予项目用地、环评、规划、能耗等政策支持。加大重点外资项目支持力度,加强用地、环保、物流、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推动...

合阳县渭北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正式签约

合阳县渭北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正式签约

  2月1日上午,合阳县人民政府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简称“中建一局西北”)正式签约渭北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为合阳县2023年头部个成功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   合阳县渭北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渭北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为水源,建设3万亩高标准现代化节水灌溉示范区,辐射城关街道办、坊镇、...

土地热线亿挂牌两宗地碧桂园溧阳连下两城

土地热线亿挂牌两宗地碧桂园溧阳连下两城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土地热线亿挂牌两宗地 碧桂园溧阳连下两城   上海50.5亿挂牌两宗地 杨浦地块全部建中小套型回迁房   日前,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接连挂牌公示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地块分别位于浦东新区和杨浦区,出让总土地面积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