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5)溧5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房屋所有权证:108817;土地使用权证:溧国用(2011)第07724号;他项权证:苏(2020)溧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426号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权
正昌东路15号意达城市花园商业A6
依据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苏0481执恢860号之五、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苏0481执恢8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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