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4)溧51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溧51号
发布时间:2024-03-11 15:24来源: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权
溧阳市竹箦镇镇西路66-1号1-9
依据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苏0481执恢582号执二、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苏0481执恢582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溧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